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支持道歉,更支持卸妆。道歉还是有必要的,可能是出于舆论压力,也可能是工作人员认识到了此举对涉事女乘客造成了困扰。无论如何,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奇装怪服出现在公***场合,也就是说该女乘客并没有违法违规,所以地铁方面道歉也是应该的。
但是,看了网上的图片,我更支持广州地铁站工作人员要求该女乘客当场卸妆的决定,先不说这什么哥特式的鬼妆容吓人不吓人,万一她是犯罪分子或者有其他违法举动,这模样就算有监控录像也不顶用吧,妆化成这样,估计亲妈都认不出来了。再说了,万一吓到小孩和老人该咋办?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地铁安检人员,恐怕也会冒着被处分的风险要求该女乘客卸了妆,毕竟,比起其他更多乘客的安全来讲,得罪她一个人还是好一点的。有些时候必须得权衡利弊,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我更支持地铁工作人员当时要求该女乘客卸妆的做法。
当然,怎样化妆是个人自由,我们无权干涉,但是,你个人有追求特殊另类妆容的权利,也应该考虑到在公***场合是否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困扰。
有人会说了,人家化妆成什么样又不能代表她就会违法犯罪,这不是以貌取人吗?我们再假设一下,如果她是戴了一个面具,安检人员要求她摘下面具并不过分吧?在大部分正常人看来,这种妆容和面具几乎是等同的,因为已经完全遮盖了本来面目,我敢说,卸妆之后的女乘客绝对是另外一个样子。
如果把妆前妆后的照片放在一起,估计很难认出来是同一个人。这种妆容在私人场合或者类似漫展、cosplay聚会等等特殊环境下并无大碍,也不会有人要求她卸妆,可是,她顶着这样一副妆容进地铁站,就得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
最终,安检的做法可能对该女乘客造成了困扰,但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安全,个人认为无可厚非,不道歉也无所谓,但道歉了更能体现出地铁方面的素质,就事论事不是针对个人。
总而言之,化哥特妆是个人自由,但出来吓人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