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一作文1在恋爱中长大。我的童年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步入中学,成为一个青春洋溢的少年。十二年来,是妈妈的眼睛一直陪伴着我,引领着我。
每天早上,我妈妈六点起床为我做早餐。一个鸡蛋是固定的。但是我不喜欢吃。我总是和我妈吵架,想把我的蛋藏起来。今天早上,我正要重复我的老把戏时,我的母亲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她的眼睛充满了魔力,好像她会说话。她似乎在告诉我,快速吃鸡蛋会让你变得强壮和有营养。我怕得要死,怕我妈发现我的“职业”。从那以后,我不想吃鸡蛋的时候,就会想起妈妈的眼神,好像在提醒我快点吃。我会想到妈妈起的早,忙,马上把鸡蛋吃了。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彩蛋,更是妈妈的眼神和爱给我的正能量。是这只眼睛带我成长。
有一天,我回到家,一会儿在沙发上吃零食,一会儿在书房看书,吃完喝完上了半天厕所。我只是不想在房间里做作业。我妈见我不但不抓紧时间,还在屋子里磨蹭,走过来生气的看着我。好像在骂我:你怎么不写作业?你想什么时候写?一看到妈妈又启动了“凝视模式”,我就绝望地去写作业了。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女单”。我妈的眼神是催促,是提醒,是警告。它告诉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它是我的指路明灯和风向标。
虽然我的母亲没有三迁的孟母那么聪明,也没有“慈母手中的线,为任性男孩的身体做衣服”中孟娇的母亲那么秀气,但她也有爱我的独特魅力——她的眼睛。在母爱的滋养下,在妈妈目光的指引下,我相信自己在成长中能越走越远,越走越精彩。加油!
我的高一作文2《丁··》……”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
“上课!”老师喊道。学生们慢慢站起来,然后虚弱地说:“老师你好!”门口也响起了问候声,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的包,头发凌乱得像鸟窝,英俊的脸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拿出书桌上的一本课本,打开,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着,不敢打扰他,怕他生气。
就这样,一节课过去了。同桌已经不困了,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下课的时候,同桌被放了出来,一脸郁闷的对我说:“又要写检讨了,没什么新意。”
很快,几百字的复习就被同桌“干掉”了。无聊的课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歌。虽然声音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后,同桌已经收拾好了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的时候,同桌马上拿起篮球,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看我在篮球场上的大戏!”“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不断地把篮球投进对方的球箱,极大地鼓舞了我的士气。我真的为有一个篮球高手同桌而骄傲。
但是同桌也有我讨厌的地方。他以前每次都是从我桌子上拿作业抄,但是抄完之后没有放回原处,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我跟他提起这件事,他都会不好意思地笑笑:“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练了一个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然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是我的同桌,一个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很了解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3潜意识里,打扫卫生,整理东西是女生做的事情,但是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级事务多由男生完成,效率很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一到学校就开始忙。直到课间休息,大家和搭档玩十分钟,我们班男生和搭档擦黑板。每节课后,他们会看到男生在讲台上工作。第一件事是擦黑板。不用说,黑板比镜子亮。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比如整理讲台。把每块抹布都折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角落的每一寸都收拾得不留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极目标。正是他们认真细致的品质,让每一位老师来到课堂上都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愉悦。
说实话,有时候我觉得很惭愧。作为一个女生,我不能像男生一样一丝不苟。但这不正体现了我班男生的优越感吗?
高一:易
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每个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能在社会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的品质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不断积累获得的。就像我们班的男生一样,他们有一些令人钦佩的品质。
而且,风度是我班男生从来不缺的。每到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户外踢毽子或者打羽毛球。每当女生想玩的时候,男生都会随时主动把自己的装备让给女生。有时候女生擦玻璃,男生也帮忙洗抹布。有很多例子可以举。契诃夫说得好:我喜欢做任何事情都准确、严格和正式,这些都配得上一个高尚的灵魂应该具备的品质。这不是在说我班上的男生吗?
一个人一定要有一些优秀的品质,即使没有,也要学习,最终拥有。就像我们班男生特有的优秀品质,真的很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4:我们一起去海洋公园吧。老师问大家知不知道鱼的种类,大家都说鲨鱼,鲸鱼什么的。原来老师跟大家说以后我们一起去海洋公园,青阳去另一个房间拿照片,但是房间太暗了,去不了。这个时候,萧山去见青阳,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萧山拿回了鱼的照片。耶鲁看到也很开心。
老师提醒大家不要乱跑,因为人太多了,不跟紧就跟丢了。老师让大家写检讨的时候,大家总是不情愿。但不影响心情,大家一起来到了海底。但是青阳很伤心,因为他怕黑。大家都被鱼的可爱惊呆了,他却害怕了。
小精灵想和鲨鱼老大做朋友,但是没追到,有点伤心。隧道突然变得越来越暗,因为海底有很多自己发光的生物,关灯后更方便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发现青阳晕倒了。
原来青阳真的怕黑。回想起小时候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时候被锁在柜子里,从此对黑暗产生了极大的恐惧。他哭着喊着他的哥哥,这给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阴影。青阳被带到游客休息室,那里的光线突然消失,青阳被灰色入侵。
我的高一作文五:古人云:“书中有黄金屋,书中有颜如玉。”可见书籍是多么的重要和珍贵。世界上有无数好的有趣的书,但我只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西的美国女孩,她原本和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在一场龙卷风中,他和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奥兹国这个陌生的国度,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大脑的稻草人”、“没有胆量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起去寻找神仙,途中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领袖,狮子成了一片古老森林的国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袖,多萝西和她的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和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这本书的美不仅在于跌宕起伏、生动有趣的格式和情节,还在于它与读者不断的联想;还在于这本书里有特色的、有趣的、可爱的大师们。作者不仅巧妙的赋予了大师们人类共有的性格缺点,还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所以他们特别可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和有趣的故事,让《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的稻草人,铁樵夫,胆小的狮子。他们各有各的缺点,但又各有各的优点。这本书因为他们的参与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他能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所以平时总是很迷茫。我认为他实际上很聪明。比如在那次与女巫的搏斗中,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乌鸦的主意,增加了他们战胜女巫的几率。这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刀枪不入,却要有一颗心,成为一个“正常人”。在和同伴一路走过之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和爱,爱之国的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了文姬人民的领袖。
胆小的狮子之所以称他为名副其实的懦夫。每次遇到麻烦,他都躲在朋友家人后面,连多萝西的狗都害怕。但是在和女巫的一场战斗中,胆小的狮子表现出了足够的勇气,他咆哮着从女巫的奴隶身边跑开了。
他们过了五关,杀了六个将军,最后找到了神仙,各自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历经千辛万苦,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了名声杀了东西方的邪恶女巫。
故事中的主角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在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用毅力、毅力和坚持与魔鬼斗争。它教会了我很多待人接物的态度。绿野仙踪的大师们认为品质精神值得学习,这也是我如此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看看镜子里的小女孩: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水汪汪的大眼睛,美中不足的是塌鼻子。木兰花般的花瓣和嘴唇构成了一张油嘴滑舌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彩的我。
我是一个不同的女孩。我和我所有的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而我却整天沉浸在我的漫画创作中。他们每天下课都玩得很开心,我就坐在桌子上看几页散文。用我妈的话说,我只有长心没有长身体。我七八岁了,却有着少年的头脑。
我有广泛的爱好。下棋、画画、唱歌和跳舞...但是我最喜欢的爱好你绝对想不到,那就是——收藏。从小就爱收集各种小物品,比如小剪刀,小贝壳,弹珠,这些都能吸引我的注意力,给我带来欢乐。
我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管谁手里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发疯的野猫一样挣脱我妈,摇摇晃晃的往前抢他们手里的东西。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的跑,把人家脸上抓出血来。总之,不到有所收获我是不会罢休的。
长大后,我的收藏瘾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强烈。走在路上,总会东张西望,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我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脚下有没有丢失的宝贝。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最好的时光。周围人不多。当我看到一个假戒指时,我跳过去把它捡起来放在口袋里。看到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冲上去扔进了入口;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非常喜欢它...(原始提交)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脖子上戴了一条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哪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于是我迫不及待地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两元钱。我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那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我给你钱!”我厚颜无耻地纠缠,终于得到了项链。别提有多开心了。这就是我喜欢收集的方式。我的百宝箱里装满了我的宝贝,大白兔玩偶,手镯,生锈的机器人,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另外,我是一个努力的怪孩子。为什么奇怪?听我说。走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作业,大家都叹了口气,下课出去玩了。我呢,只是坐在座位上,认真写完作业才出去玩。当我在思考考试的目的时,扔沙袋、跳绳等诱惑并不能吸引我。
这一天,老师带了一道习题,问谁愿意做。每个人都摇头晃脑。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我一般都是写完作业,有空闲的时候会让老师给我布置一些难题!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怪胎。在家里,写完作业,不会马上出去玩。我也拿出了我的书,认真的读了几遍,写了一篇读书感悟,积极的教妈妈读。临近期末,我还在网上抄了题,一遍又一遍的做!所以我爸妈说我是一个可爱又勤奋的小聪明!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勤奋的收藏家,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7 20xx 10随着卡车“隆隆”声的结束,我们一家人在新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小区的楼前立着几棵水杉,树顶一直到四楼的窗台。虽然挺拔,但是树干细长,好像是那种风一吹就很可能弯曲的树,根本吸引不了我的注意力。时光飞逝,转瞬即逝,六年过去了,我也从一个小学生变成了中学生。20xx年8月,夏天一个普通的下午,我又注意到了那棵树。
那一天,乌云密布,狂风怒吼,世界一片黄色。风卷着,硬生生地扯掉了水杉的叶儿,飞到了空中。瞬间,一道光划破天空,刺痛了我的眼睛。接着,大雨倾盆而下,细细密密的雨线被风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毫不怜惜地冲刷着大地。当连续的“哗哗”声越来越小,直到停止,外面已经在下雨,太阳还在照耀着大地。在雨水的冲刷下,水杉变得焕然一新。金线勾勒出的轮廓,展现了水杉的高挑身材和高贵气质。突然发现水杉已经长到了六楼楼顶。原本握感不充分的树干,现在已经长得粗壮结实了。原本又短又细的树枝现在已经向四周蔓延,可以为树下的人们撑开一把绿色的伞。原本扁平灰暗的叶子,现在已经长得饱满圆润,绿色欲滴。那时候和今天比,差别太大了。在这翻天覆地的变化背后,是时间的魔术师,让它成为垂死的余烬,如今又长得生机勃勃。
“告别三天更令人印象深刻”,时隔六年更是“想见”。一瞬间,过去的一切从四面八方涌上心头,模糊的记忆在这一刻变得清晰。
那一年,我妈把我从学校拖回来,路过那棵树。
那一年,我一个人放学回家,提心吊胆地路过那棵树。
那一年,父亲教我骑自行车,我一直摔倒在那棵树下。
那一年...,我...那棵树...
那棵树见证了我从一个幼稚的小学生到一个成熟的中学生的转变。以前过马路需要牵着爸爸的手,现在可以用月票卡在公交车上刷独立;以前很讨厌不爱学习的孩子,现在才明白,在学习上和同学们是互追的...时间让水杉与以往不同,时间也让我出类拔萃。
如果时间是一条星光大道,那棵树和我是同路人,我们在这条路上走出了耀眼的美丽。没有“肥料”,只有时间,我和那棵树一起成长。
这时,风带走了水杉叶子雨后的清新,扑面而来...
我的青春散落一地,像一朵妖娆的玫瑰。你知道它有刺,但你愿意为它留下一抹嫣红,然后染红你的世界。
-题字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过去能重来一次就好了。但是,在任何事情之前加上如果这个词,就相当于在说梦话,现实总会残酷地扼杀你的如果。
我很久以前就认识她了,我不知道有多久了,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不可思议的。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气喘吁吁地说:“帅哥,来杯泡泡茶吧。”
“哦。”她回答。
几分钟后,她把奶茶送到我面前,嘴角扬起一抹微笑,淡淡地说:“给,我是女的。”我无言以对,这,这能怪我吗?她有一个男孩的头,耳朵露在外面,她的穿着太中性了,最重要的是,她只是背对着我。“这,这不好意思。呵呵。”我傻笑着掩饰内心的尴尬。她耸耸肩,说:“没什么,我叫青,你呢?交个朋友。”
“哦,我叫凌。很高兴认识你。”我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Sunny,她其实很漂亮,但是穿的太像男生了,有时候我都把她当男生了。就是因为这样才发生的。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当我们走进公园时,一群小混混坐在石凳上的谈话声传入我们的耳中。“你看,它们真恶心。唉,同性恋太可怕了。”其中一个小混混说。“是的,很恶心。我都要吐了,他们手还攥着呢。”另一个歹徒附和道。我再也听不下去了。我无法忍受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身边,生气地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是同性恋。”“小妹,别生气。我不歧视同性恋。不过,我请你不要出来,会吓到别人的。”男子说完,周围的混混都在笑。看着他们的脸,我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么样?我有更糟糕的事情。”我把桑妮拉到我身边,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帮小混混喊了几声,友好地离开了。说完,青蹲在地上,眼泪一滴一滴地流。我把她拉起来,抱住她说:“晴儿,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凌,对不起,权……”晴儿一边哭一边说。
从那以后,Sunny再也没有离开过一个男生的头。她留起了长发,不再穿以前中性的衣服,而是换上了一条漂亮的长裙。即便如此,她依然阳光,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粘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然而,越是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无法做任何事情去留住它们,于是它散去了,溜走了,离开了我们。
我仍然不能忘记你告诉我你要离开的那一天。听了这话,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告诉你我不能离开。你没有说话,只是无奈的摇摇头,最后,我们俩抱在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下雪的冬天,你离开了我。
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些日子。青春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然而,最后我明白,我回不去从前,就像我永远也不会触碰到流动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9夕阳把爱轻轻撒在大地上,路两旁的柳树在微风中反射出爱的光芒,这一切都落在一群行色匆匆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成群,耳朵里流出两条黑线,还在哼着歌,嘻嘻哈哈,很开心,很青春。
其中散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少年,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似无聊,一路无语,朝着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带泔水踏板的三轮车从他们身边经过,立刻引起轰动。状态一反转,人群立刻沸腾起来,或捂着口鼻,或躲闪,或破口大骂,但男孩还是默默走着,一点也不在乎他们的反应。
是一个老人拉的泔水。他黑黑的脸上满是皱纹和汗水。他似乎觉得自己不受欢迎,于是吃力地蹬了几脚,试图越过小斜坡,迅速离开这群人。因为老人固执,用尽了力气,或者上帝在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前进,而是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样冲下斜坡。就在这时,男孩冲了上来,牢牢抓住车子,立刻把泔水溅了男孩一身,车子渐渐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都凝聚起来,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这个男孩,他一步一步地帮助老人把车推上斜坡...当他到达坡顶时,老人轻轻地笑了。“谢谢你,小同学。”我脸上的皱纹被拉长了很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擦去脸上的汗水和泔水,笑着回答。
在夕阳的余晖下,仿佛两座金色的雕塑矗立在坡顶,阐述着这座城市的另一道独特风景。路上的车依旧来来往往,但行走的人已经变得淡定。没有两条黑线,没有互相打斗,也没有人要捂住口鼻,已经向两座雕塑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自己的心是平的,是轻的,脱下伪装的外衣,扔掉对奢华无止境的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一颗真实的心,去生活中探索,去奉献自己的真心,去快乐。
平凡,但我真诚,传播爱,收回快乐。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就掉进了这个黑暗的深渊。
当时狂风怒吼,气浪灼人,黄沙冲天,岩浆辉煌,天空一片漆黑,大地摇摇欲坠。这似乎是世界末日。随着风,我爬了一座又一座高山,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山洞,来到了这里。我离开了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里。我是在经历了一场大风暴和巨浪之后来到这里的——一个空旷而黑暗的深渊,四周是悬崖峭壁、危岩、嶙峋的岩石和巨大的石块。
多少年过去了,我时常想念我的家乡,那里绿草如茵,繁花似锦,一阵风吹来,一点一滴都是香的。但在这个黑暗的峡谷里,还是一样的:黑,光秃秃的,阴郁而安静。望着头顶狭窄而蔚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会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拥抱眼前一切美好的事物。于是,我开始尽力吸收掉下来的雨滴,执着地往外推。终于,我冲出了黑暗之地。虽然我很自豪,但我还是不顾一切地伸手向上。我想触摸那一天,过我想要的生活,过我喜欢的生活。
突然,一块大石头落在我的头上,顿时,我的腰断了。看着眼前这块巨石,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袭上心头,几乎摧毁了我所有的梦想。否定我所有的努力;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渐渐远离了无忧无虑的,直到阳光直接落下来...
突然,我感觉到前面有一束光。我笑了笑,转身把头埋过去。不知道多少次太阳背对着我。太阳赋予了世间万物坚强的生命,但我从未怜悯过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但这一次不同了。太阳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它第一次照进谷底,直击我心。真的很温暖。她像一股清泉流入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一丝安慰和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阴霾,坚持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份来之不易的光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觉得自己在成长,变得越来越强大。
直到那一天,一个声音响起,如此高大纯净的白桦树。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