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人类在制造石器的基础上,探索了磨制石器的新技术,发明了农业、畜牧业、制陶业和纺织业,皮革加工和缝纫技术也取得了进步。除了居住在天然洞穴中,人类开始建造房屋。村落逐渐形成于河谷平台便利的水源处。
生产力的显著发展使母系氏族社会进入了繁荣时期。母系氏族社会的结构和制度越来越成熟。磁山-裴李岗文化距今约8000年,仰韶文化距今约7000-5000年,大汶口文化距今约6300-5500年,河姆渡文化距今约7000-5300年。上述黄河、长江流域的考古文化,大体处于这一历史发展阶段。
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时期,氏族根据母系血统计算世系,形成明确的体系。母系制度已经渗透到氏族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
宗族是血缘组织,靠母系血统维系。在群婚的形式下,孩子只能确认亲生母亲,不能确认亲生父亲。《公羊传》说:“诸圣无父,生而为天。”《史记·殷本纪》说:“在一条三叉街上,我看见一只神秘的鸟掉了它的蛋,朱棣拿起来吞了下去,因为它怀孕了。”是为了殷商的祖先。《史记·周本纪》说周朝始祖后稷弃名,其母生于野。“看到巨人就会说要练。修行的,怀孕的,待产期间生孩子。”《史记·秦本纪》也说:“玄鸟毁卵,母耕而吞之,是生儿育女之大业”,即秦始祖。所谓的“无父”、“从天而降”,其实是母系婚姻形式的一种反映。
因为孩子是从母亲生活,由母亲抚养,属于母亲所属的氏族,所以孩子的血统是按照母系血统来计算的。氏族的祖先是女性,由女性代代相传。也就是从妈妈到妈妈,妈妈到女儿,再从女儿到孙女,如此往复,很长一段时间。云南永宁的纳西族至今还保留着浓厚的母系传统。当地以女人为重,认为生女儿不是断根,只有生儿子才是断根,必须领养女继承人。
古代文献中关于亲属称谓系统的记载,也保留着母系氏族制度的痕迹。《尔雅·秦时》:“男人称姐妹的儿子为儿子,女人称兄弟的儿子为侄子,儿子为孙子,侄子的儿子为孙子”。母系氏族实行族外通婚,一个氏族可以与其他许多氏族通婚,也可以在两个氏族之间通婚。《尔雅》里说的就属于后者。因为一个姐妹的儿子必须离开自己的氏族才能嫁到另一个氏族,所以他这样说。生的儿子不是自己家生的,但论辈分是孙子,所以留下孙子。因为哥哥嫁给了对方氏族,对方氏族的女人所生的儿子会回到哥哥的氏族结婚,所以叫外甥。侄子的儿子生在自己家里,所以叫孙子。
据调查,海南岛黎族“姆制”地区虽然早已过渡到父系大家庭时期,但仍保留着从母亲居住地算起的母系氏族社会习俗。女方结婚后,和家人的关系还是很亲密的。婚后不久,女方回娘家,住在“茅屋”里,和其他不同血缘的男人交往,直到怀孕。丈夫去世后,她会回娘家,和亲生父母或兄弟住在一起。孩子,除了太小的,一般不会带回父母家。亲兄弟照顾亡夫姐妹的生活,认为是义务。在公婆家,女人为自己的兄弟而不是丈夫缝制衣服,丈夫对此毫无怨言。黎族人认为女人虽然结婚了,但还是和父母同祖,也就是同鬼。女人和老公不是同一个祖宗,就是不同的鬼。在她生病做鬼的时候,巫师念的是女方家祖先的名字,而不是婆家祖先的名字。在病重去世之前,必须把她抱回娘家。她下葬时,哥哥抬着棺材,埋在她家的公共墓地。她的遗物也属于她自己的兄弟。下葬后,新娘家杀牛招待亲戚喝酒。同“亩”的人,也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人,应该停产。虽然婆家也杀牛招待亲戚,但旅途之宏大,远不如娘家。这是因为女人和她们的丈夫不一样。
女性在氏族中的主导地位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妇女的地位不仅取决于氏族的母系血统,还取决于她们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新石器时代显著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首先应归功于妇女。妇女是农业、畜牧业、制陶业和纺织业的主要发明者。农业和畜牧业为人类提供了比采集、捕鱼和狩猎丰富得多的衣食来源。陶瓷和纺织品极大地改善了人类的生活条件。而男性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渔猎领域,没有突出的成就。此外,妇女还承担烹饪食物、管理家务和抚养子女的繁重工作。女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导地位是崇尚女性的社会基础。
每个部落由一位长者领导。氏族首领由全体氏族成员选举产生,男女皆可任职,但大多数是女性。氏族首领安排氏族成员的生产和生活。在氏族成员居住的大房子里,有一个炉子为整个氏族提供饭菜。它掌握在女性领导人手中,分发给每个人。
古代文献中有许多记载,说明我国各族妇女在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台湾省的高山族,“范人以女主操持家务,一切家务由女方操持,故女工男从。女人很难犁庄稼,或者她把婴儿期输给了犁,而男人只给她工资。结合辽人生产翁的习俗,更明显的是妇女在生产中占主要地位。”南方老挝女人,生孩子时,丈夫躺在床上,饮食如护士,稍不设防,生病如孕妇,妻子却无所苦,做饭自给自足”6。据张的《话》,“黎族妇女大多在外务农,而男子则照看婴儿和饲养牲畜。万一有事,女方做主,男方不敢预测。“以上材料都反映了母系氏族社会的女权制度。
母系氏族的女性首领负责调解氏族内外的纠纷,她们有很大的权威。《琼崖礼器风俗图》说:“黎族人习性凶猛,与同辈不合,持弓、箭、标枪,不可抗拒。如果一个女人得到了其中的一个,她就会感到宽慰。”解放前,这种习惯在里木地区仍然存在。云南怒江彝族氏族之间的争斗也是由妇女调解,按照习俗,不能伤害妇女。
在母系社会,土地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人们一起工作,平均享受产品。氏族首领通常像氏族成员一样参加劳动,没有特权。如果部落首领不称职,他可以被免职,由精英领导取而代之。氏族的财产属于集体,按母系传承,即母传母,母传女。但财产不得转让给外族。
氏族内部有议事会,议事会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构。重大的内外事务,如宗族首领的选拔和更换,血亲复仇等,都必须由议事会决定。母系社会,没有压迫和奴役,没有凌驾于群众之上的统治者。一切都是按照传统习惯来做的。这一传统习俗具有相当大的约束力,是团结所有宗族成员,坚定维护宗族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个人破坏了,就侵犯了整个宗族的集体利益,会受到大众的谴责和惩罚,最严重的是开除宗族。然而,如此严重的事件极为罕见。
在氏族制度下,青年男女进入成年必须经过一个成人仪式。由氏族首领主持,考验将要长大的人的毅力和智力。只有通过成年仪式,年轻人才有资格成为部落的正式成员,并被允许参加部落会议。
图腾信仰盛行于母系氏族社会。原始人类认为一些动物和植物与氏族有关,是他们的祖先。图腾不仅作为氏族的祖先出现,而且随着母系氏族和外婚制而产生。
永宁的大多数纳西族人都把老虎视为氏族的图腾。土司拜虎为根。土司认为老虎是一种特殊的神,一般人是看不到的。老虎骨头大,是吐司的根。图腾既然是母系氏族的血肉,当然被列为禁止杀戮。谁打死老虎,谁自己处理不了。他必须像个死人一样把老虎抬进土司府。土司家丧亲,叩首虎。打死老虎的猎人会被鞭打,轻的会打30板,重的会被罚款,有的会坐牢。对虎的崇拜还包括:敬酒以虎为姓,以当地的虎为地名,以虎头或虎为标志等等。
纳西族的图腾绝不仅限于虎。在当地达巴口述的《创世纪》中,还有其他图腾遗迹。有这样一段叙述:“勒纳夫有许多女儿,所以他不想嫁给车红吉美,他想出了一个伪装女儿的办法。有的变成了老虎,有的变成了豹子,有的变成了猴子,有的变成了蛇,各种野生动物应有尽有。他被告知从可可那里抓到他们,抓到谁就嫁给他。”这几个女儿是同一个氏族的后裔,乔装打扮的野兽是氏族的图腾象征。不能互相通婚,但可以嫁给可可所属的宗族。
宗族成员聚集居住在一起,房屋大小不一。大房子是给老人和未成年人住的,也是宗族讨论的地方。小房子是给女人的,用来接待来自其他氏族的男性配偶。
这个家族有一个公共墓地。人死前住在一起,死后葬在同一个地方。这个男人虽然娶了外族的女人,但死后还是葬在本族的墓地里。血缘关系一直维系着氏族的所有成员。
一个部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通婚的氏族组成。是母系氏族社会最大的社会群体。一些部落和氏族也有胞族作为中介形式。胞族由氏族及其女儿氏族组成。宗族有自己的住所和活动区域。所以部落之间是有一定界限的。越界会引发纷争,甚至血腥战争。部落是自卫和进攻的军事单位。各氏族依赖部落,部落保护各氏族。部落有同样的防御工事,村庄被围墙、栅栏和壕沟包围。因为母系氏族社会没有私有财产的概念,部落之间一般不会有尖锐的利益冲突,相互之间的矛盾多是血亲复仇性质的。部落还设立议会,由各氏族的长老和族长组成。部落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其主要权限是处理部落内外的纠纷。
母系氏族社会的兴盛时期,氏族的结构与母系氏族社会早期相比又发生了变化,突出表现在氏族内部形成了若干母系亲属。
新石器时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生产关系的变化。旧宗族的狭隘格局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劳动技能的熟练,使人们有可能在一个规模相对较小的集体单位中从事生产。生活在这样的群体中也更容易管理。于是,随着人口的繁衍,原氏族不断从血族中分离出来,氏族内部出现了几个母系亲属。
婚姻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在群婚制还盛行的时候,实际上存在着某种长期或短期相对固定的夫妻同居关系。以后因为女性自愿长期嫁给某个男性,逐渐转向对偶婚。在对偶婚的形式中,夫妻关系并不是排他性的同居关系,两性的结合还是比较松散的,大多采取以女方为主体的男婚形式。
纳西族的母系氏族是由母系氏族联系在一起的。在对偶婚的情况下,由于子女随母生活,男性配偶不是很固定,血统只能按女方算。也就是从母亲到母亲,再从母亲到女儿,以此类推。当地有句谚语说:“没有男人不担心他的孩子,没有女人没有水。”。生女儿比生男人重要,女儿是根。女性关系到母系血缘关系能否长久。如果没有女继承人,母系亲属就有灭绝的危险。因此,纳西族人把女儿的出生视为一件值得庆祝的大事。相比之下,男孩出生时就远远不如。男权社会重男轻女,母系社会重女轻男。不同的是,父系社会是以男性计算世系,母系社会是以女性姓氏计算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