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作人/动画师:动画作品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动画制作过程的管理和行政工作。包括:聘用监督、系列构图等。,以及工作预算、资金分配、工作室管理等后勤工作。
3.原案/作品:指作品故事的原作者。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一本书的原作者或者漫画作者。根据合同,他们的版权应该转让给制作委员会。作者可以是一个团队。
动画原理
动画就是把人物的表情、动作、变化分解成许多动作瞬间的帧,然后用摄像机拍摄成一系列画面,会对视觉造成连续的变化。
它的基本原理和电影电视一样,是视觉暂留原理。医学证明,人类具有“视觉暂留”的特性。看到一幅画或一个物体后,人的眼睛不会在0.34秒内消失。利用这个原理,在下一幅画消失前播放,会给人一种流畅的视觉变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