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小时候家里的粮食总是不够吃,因而关于粮食的故事就特别多。
那时候,每个月最重要的日子就是分口粮的日子。生产队长在村头的山梁上发一声喊,每家的人就都挑着谷箩,聚集到老祠堂里,等着挑回属于自己的粮食。口粮是按照每家的工分计算的,家里如果壮劳力比较多,工分自然就多,就可以挑完一担后再挑另外一担,让别人家眼红不已。
我伯父家有四个男丁,几个女儿也基本上出全勤,所以总是分粮大户。当然也有惨的,像我隔山的四叔家就很可怜,一到分口粮的日子,四婶总是抱着希望去到老祠堂里,却又每每空手而归,因为四叔在外乡鬼混,孩子又都小,工分根本就不够基本线,所以口粮就没她的份。
天黑的时候,四婶就搬一架木梯,登上自家墙头,一边痛哭流涕一边呼唤自己丈夫的名字,哭得每家的炊烟都飘不起来,村子里的妇人少不了要到梯子下一通苦劝。不知是什么人出的主意,说是只要做堂客的每天这样哭着呼唤一阵,男人在外面就会心慌意乱,非回乡不可。
这样一来,四婶的嗓子固然很是遭罪,村子里的男女老少也颇为凄惶了一阵,我更是每到天黑就躲到离四婶家远远的地方去。后来四婶哭累了,四叔也不见回来,口粮也没多出一颗,四婶就收了声,改在家里打孩子出气。
再到后来,四叔很荣耀地回来了,带回来一身硬气功,开砖劈石无所不能,据说还是打通了大小周天的,他的几个孩子马上就忘了饥饿这么一回事,变得神气起来。
最早听说皮蛋和蛋糕这两个词,就是从四叔家的孩子嘴里。因为四叔去过很远很远的地方,所以他毫无疑问见多识广,那么他家的孩子吃过蛋糕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尽管我和小伙伴们有时有点不屑。
我还记得他家孩子说到皮蛋时,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在他家低矮的房脊下面,那时太阳带点玫瑰红的颜色,没什么温度但感觉很暖。我们踢着小石头,怀着饥饿开始炫耀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时,四叔的大儿子提到了皮蛋,他神采飞扬的样子让我们的灵魂张开了想象的翅膀。
那时,我的心里有一个严重的困惑:皮做的蛋应该很硬,怎么能好吃呢?但是,当时我没好意思问,我怕四叔家见多识广的儿子笑话。不过,那个早晨我倒是记住了,我不能忘掉的还有冬天早晨的玫瑰色的阳光。
我父亲那时在中学当老师,家里的三个主要劳动力都是女人,所以工分也总是很低,听我母亲说,我家的基本粮总要被抽掉几十斤,所以,饿肚子是经常的事。
有一次,家里粮食短缺得太厉害,我父亲到边街买回一担有点变烂的红薯,皮都没刮,就煮给我们吃。据说,我们家几个孩子吃得都很香。
比较糟糕的粮食里,我还吃过沤黄的米煮的米饭。南方雨水足,收割季节也经常下雨,有时,一大片稻子被热火朝天的青壮劳力们割倒了,老天爷就哗哗下起雨来,稻米就那样在泥水里失去了透明的光泽,有时甚至发了芽。
沤米煮的饭难吃极了,到底有多难吃,我倒是说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大人们总是声讨沤米饭,把它当作万恶之源。有一年,大概是队长决策失误,种了太多的糯谷,而这些糯谷又不幸被雨水泡成了沤糯,这下子村里的大小们可算遭了殃。
那年,我的肠胃似乎从不曾清爽过,我认为整个世界就是那么黏糊而又寡淡的。
当然,贫下中农也有自己的美食。因为大米永远紧缺,所以母亲总要在米饭里加上红薯之类的东西。把红薯去皮,切成一块块的,和大米放在一起,米饭蒸熟的时候,红薯也变得金灿灿。我很喜欢吃红薯的,一点没有因为它是粗粮就看不起它。
红薯生吃也很不错,很脆,那种红色肉质的红薯特别甜,被我们称做南瓜苕,我们这些偷惯了红薯的小贼们一眼就能从秧子的形状上认出南瓜苕来。有一次,我和另外一个伙伴因为偷扒了人家的南瓜苕,被家里的大人追得满河滩乱窜。红薯还有一样好,就是能熬糖。
把红薯切碎,与大米一起煮熟,和以麦芽,然后用豆包布滤出满满一大锅汁水,不断地熬啊熬啊,汁水烧干的时候,粘粘的糖稀就出来了。熬糖的时候多半都在年跟前,我们这些孩子围着熬糖的大锅团团转,就为了能够舔一舔甜得要命的锅铲。
红薯糖可是一样好东西。熬好之后,盛在陶土钵子里,放在碗柜的上格,有时我馋了,会偷偷用筷子挑起一些来,放到嘴里细细品尝。
到了临近除夕的时候,母亲会把盛红薯糖的钵子浸在温水里,让糖稀变得更加稀软,再炒上很多的泡米,用糖稀把泡米粘住,用刀背把它拍成方块,仔细地切成一片一片的,那就是上好的米花糖了。倘若把它揉成一团呢?那就是糖粑了,可以拿在手里,一边吃一边在山间水畔疯玩疯闹的。
做泡米也有讲究,好象是在天气晴好的日子把米煮得半熟,放到偌大的竹篾簸箕上暴晒,直到晒成米干。别看米干非常硬,但炒过之后却是很松脆的。
还有一种想起来就要流口水的东西是南瓜煮汤圆。大概就是九月初吧,绿豆熟了,南瓜在屋里存了一些日子,细长的糯米在罐子里等得不耐烦,这个季节就该进补了。
用糯米粉捏好了汤圆,与切好的南瓜块、绿豆和油面头一起煮,能看见金黄的南瓜块、莹白的汤圆在沸水里起舞,升腾起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好味道。
这时,母亲总会给每个人盛满满一大碗,丝毫不像平时吃饭一样有限制。滚烫的南瓜汤圆又甜又咸,又糯又爽口,又温补又去火,实在是难以忘却的童年大餐。
新麦熟了的时节,家家还要蒸一次馒头。南方人不会做面食,偶尔蒸一次馒头就像过大节似的。应该就是端午前后,新面的气味在村子里飘散,也会让我们兴奋好一阵。有一年端午节,我记得我和姐姐们到河里捞鱼,还颇有收获,于是那天家里的餐桌上就多了一样可口的菜。
那时,公社每年要搞一两次“交流”,实际上就是组织一次大集,其中一次就在新麦出世的日子,在“交流”时,农民们能买到一些平时不容易买到的日常用品。有一年交流时,不知从哪里请来一个会炸油条的师傅,他炸的油条能让老人吃了起死回生——有点夸张是吧?
但是我仍然记得人们买油条时的疯狂劲儿,说是人踩着人一点都不过分。大家疯了一般扑向飘着油条气味的铁栅栏,那景象让我无法形容。
吃东西最奢侈大概要算过年的时候吧,但过年时实在没有什么胃口,所以不提也罢。就在过年前的不久,家里的大肥猪卖到了供销社,父母照例把猪下水和大油什么的留给了自家的孩子和老人。满满的一大锅猪肠、肺头、猪肝什么的,冒着腾腾热气,我想那就是所谓美好生活的象征了。
无论别人会怎么想,我在回想到这一景象时,觉得人生全部的幻觉都能在这个意象里得到充分的阐释。无论挨过多少饿,流过多少眼泪,因为偷吃东西遭过多少打,只要这个意象还在,只要还有一口冒着腾腾热气的大铁锅,就不应该对生活失望。
也许是因为粮食紧张,偷窃就不时发生。我自己就跟小伙伴一切偷过红薯和花生。还没有长大的红薯捏在手里,在破裤子上蹭蹭泥,就嘎吱嘎吱吃起来,比吃什么都香甜。花生可以生吃,也可以用火煨熟了吃。
经常是一帮小孩到山上拣柴火,另一帮小孩到河滩地上偷河对面大队的花生,然后生了火,把花生煨得热气腾腾地,就可以剥开来吃了。有的花生还很嫩,经火煨过之后,只是一包甜水,倘若剥的时候没小心,那很烫的水被挤了出来,是会烫得脸上生疼的。
如果说小孩偷点零嘴还没什么大不了的话,那大人偷东西可是会惹来大祸的。我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村子里的人抓住了一个偷山药的贼,他们把那贼捆住双手吊在房梁上,还在脚下坠了几块砖头。人整人总是弄得花样百出。队长抽打那贼时,他发出可怕的叫声。
听大人说,那段时间,山药地里经常发现死山药藤,查看之后,原来是有人把山药偷走了,却把秧子还埋起来,这样头几天看不出异样,但天气放晴时,那回埋的山药藤就会打蔫,直至最后死掉。
于是村里的人夜夜在田里设伏,终于抓住了偷山药的,却是不远处一个村子里的人,据说和我们村的什么人还是远亲。我和小伙伴们到吊贼的地方玩过,我看那贼一点也不可恶,还非常可怜,但是大人们都说他坏,我也就半信半疑地接受了。
但我仍然不喜欢打人,就像从来也不喜欢看到婶婶们烧香拜佛磕头念经一样,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暴力有一种天然的排斥,我讨厌把一个过去的地主、我同学的父亲吊在大樟树上批斗,我讨厌邻居用柔韧而锋利的竹枝抽打我的玩伴,我讨厌老师打我成绩差的同学耳光。
那个偷山药的贼被吊了多长时间,我已经记不得了,最后怎么了局的,我也不清楚,我不敢再去那间屋子里。
有时候,村子里的人也互相偷。谁家的南瓜不见了,谁家的豇豆被人摘了,是经常发生的事。妇人们对自家的东西特别清楚,架子上有几根豆子,长了有多长,南瓜藤上有几朵花,哪朵是公花,哪朵是母花,有几只南瓜,长个什么模样,都记得分分明明。
如果快要成熟的南瓜被人偷摘了,那种痛苦犹如撕心裂肺。痛苦的女人会在黄昏放工时分,在西边的山梁上对着村子哭骂一个时辰,内容主要是咒那偷南瓜的人如何不得好死,吃了那南瓜如何拉不出屎,生了孩子如何没屁眼之类,极尽恶毒之能事。
每当遇到这种时候,我看着黄昏稀薄的光线,在鸟儿归巢的鸣叫声里忍受着冰雹般的唾骂,我总是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离开这个狭窄而恐怖的地方。
为了能让家里的口粮多一些,所有的小孩都是要干活的,尤其是在暑期双抢季节。小时候,我主要是捡稻子,就是把干活的大人遗漏的稻穗捡起来,交到小队上,按斤两记工分。
米勒好象画过一幅画,名字似乎叫《拾穗者》,说的就是这回事,但画上的人是一些胖得很生活或者说很物质的女人,而不是孩子。我干的最多的是看稻场。村子背后的山梁上有一块水泥平地,也是那时唯一的一块水泥地,是用来晒公家粮食的。
村里的老保管每个晴天都要把祠堂里的粮食挑出来,平摊在水泥地上晾晒,由于麻雀、鸡、猪都喜欢偷吃公粮,甚至连人都不时捞点油水,这就需要有个孩子看着。我因为比较负责任,而且学习成绩一向很好,所以就经常被委以看稻场的重任。
我管那个老保管叫老水爷。太阳刚出来时,他就把谷子挑到稻场上,我用趟耙把一堆一堆的谷子摊平了,用趟耙的木把在谷子面上划出道道波浪,好让谷子有更多的受阳面。然后,一整天我都得呆在稻场边一间小屋子的屋檐下,瞪着大眼睛看着阳光在稻谷上炫耀着金黄。
有时我会打瞌睡,汗水从黑黑的皮肤上滑过,梦见一只山麂在泥田里无法自拔。突然,一声断喝把我惊醒,老水爷的眼睛里好象要跑出狼来一样——在瞌睡的工夫,鸡和猪已经光顾过好几回了。
如果老天爷突降大雨,村里的壮劳力就是从田里跑来帮我们收粮。大家齐心协力,很快就能作到颗粒归仓。天气好时,一到傍晚,我就得把平摊着的粮食拢成稻子堆,收进谷箩里,由老水爷把它挑进祠堂。
木制的谷铲、谷子还有水泥地摩擦在一起时,发出一种极难听的锐叫,但给我安慰的是,夏天的夕阳有一种响亮的柠檬黄,它缓缓落下时,把我的影子映在稻场下面一堵白色的墙壁上,就像是电影一般。我的影子那么清晰,那么柔和,那么久远,仿佛我已经那样表演过好几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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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开头的自然环境描写,用自然环境的描写来烘托人物、展开情节、刻画人物,卢进勇活动的环境也是无名战士活动的环境,所以这段自然环境的描写是为无名战士的出场和他的英雄行为做铺垫,烘托了红军战士不怕困难、顽强的品质。
正"民以食为天",这话我深有感触。小时候,在爷爷的怀里,就得知粮食对人的重要。饭桌上,爷爷见我们兄妹拔饭丢了饭粒,他便心疼地一颗颗拣起往嘴里送,一边讲起他缺粮少米的那些日子:"我娃,爷像你们大时,你祖公哪养得活你爷,早就送到地主家放牛讨饭吃去啦!那时一斗米能买一大坝田呢!"
往后,父亲的唠叨里依然还夹杂着一些***和国饥饿的历史,三年的自然灾害不知饿死了多少人,那险些饿死而又活过来的人们自是把粮食看得格外珍贵,对粮食自有一份特殊感情。
20世纪50年代,年轻的部队作家王愿坚,曾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采访。由此激发,他写出了一批红色主题的作品,产生了一定反响。可是,在最初几篇如《党费》、《粮食的故事》、《小游击队员》……发表之后,无论作者王愿坚,或者评论界,却有些许不满足。
在王愿坚,由于这几篇作品讲故事的味道还比较浓,就人物写人物,“对故事所蕴蓄的思想意义体察得不深,思索得不透。只能平平淡淡地复述个故事,不能给读者以新的东西”(作者言)。再是在表现形式上。
王愿坚感到有些单调:总是第一人称的写法,“开头几篇这样写倒也能表达意思,抒发感情,用起来也方便些,但是再写下去就不得劲了”。于是,还想在表现形式上尝试一点新的东西。尝试的收获之一,是《七根火柴》。
《七根火柴》故事很简单。一个正追赶大部队的长征战士,在草地遇上了一场夹着冰雹的暴雨。大雨过后,一切皆湿,这时,火的温暖便成了大家的希冀。这时,他发现了一位重伤的战友。战友已经完全不能动了,卧在泥水里。可他却招呼这位战士,在自己的腋窝下,取出一个纸包。
纸包中是党证,党证中“并排摆着一小堆火柴。焦干的火柴”。火柴有七根。在漫长的征途上,火是有重大作用的东西,而火种,更稀罕到应该用生命去养护的。战友牺牲了,他留下的七根火柴,鼓舞了这位战士。
他加快速度,赶上大部队。用一根火柴,引燃了一簇簇篝火,使在风雨、烂泥中跌滚了几天的战士们,可以吃到一口热饭,可以烘干透湿的衣裳……余下的六根火柴,他仔细、郑重地,一根一根数着交给指导员。
《七根火柴》写出后,很快发表在1958年初天津《新港》杂志上。小说写得不错,可产生的反响却并不大。
王愿坚的小说极具特色,以弘扬革命传统为主要题材,精心地、集中地、富有创意地刻画人物心灵的闪光点。他运用生花之笔,把主人公放在尖锐的斗争环境中突出他们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忠贞品质。无论是人物刻画或情节描绘,都充满浓郁的革命浪漫主义气息。
正如有的评论家所说,在有的片断里,人物精神的美只是光华的一闪;这一闪虽短,却光辉耀眼,令人心惊目眩,蕴育着充沛的激情和发人深省的思想力量。王愿坚为人诚朴、谦逊、儒雅,人缘极好。他在与我的交往中,从不宣扬自己,总是习惯于赞美他人的成就。
王愿坚与茅盾这位文学前辈有了亲见的机会。1961年初春之际,王愿坚与几位年轻作家,正在作家协会的茶座谈天,忽然,茅盾和老作家叶圣陶走了过来。《青春之歌》的作者杨沫将王愿坚等介绍给两位长者,两位前辈都亲切地与他招呼。
王愿坚还没想出答话来,茅盾接着对他说了一句:“你写得好,写得比我们好!”一句话把王愿坚说愣了。茅盾带点感慨,又有些欣慰的补充道:“比我们像这个年纪时写得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王愿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