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事先同意而使用他人姓名,是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在法律评价上是违法的。当然,对这种行为的追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拉涉及他人姓名的横幅,可能侵犯其姓名权或名誉权。原则上,如果使用他人姓名,应事先征得我的同意。至于名誉权是否侵权,关键要看旗号是什么。而画横幅实名描述的情况,则涉嫌侮辱诽谤,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请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实,确定行为性质。
名誉侵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详情如下:
1.侮辱:指以言语(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为公开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如利用横幅、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淫秽下流的语言侮辱、嘲讽他人,羞辱其内心;
2.诽谤是指捏造、散布一些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毫无根据地捏造他人的不良工作作风或制造阴影,到处宣扬、损害他人名誉,会对他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
3.披露他们的隐私权。体现在公开传播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生活信息,影响公众对被害人的评价时,属于侵犯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处理。
被害人通过信息网络告知人民法院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